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12-16 点击数:

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严肃整治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自查范围与内容

1.全面检索梳理2023年1月1日以来,以我校为署名单位或个人署名的撤稿论文(含中英文期刊)。重点核查撤稿原因,排查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2.对照学校前期相关通知要求,对2023年以来的自查工作进行全面“回头看”,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及时整改。对于本次自查发现,且在以往自查中未主动报告或违反诚信承诺的学术不端行为,将依据规定从重处理。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认真组织自查,并于20251229日(星期)下午17:00前将材料电子版(盖章PDF版)发送至科研创作邮箱kyc@sdada.edu.cn。

所有单位均需报送:

1.本单位自查报告(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

有以下情况的单位还需报送:

1.自查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论文
2.《科研诚信问题线索核查报告》及《学术不端案件调

查处理情况表》

注:相关论文的调查处理应严格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等文件要求规范进行,保障当事人权益,结论材料需经当事人签字确认。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组织自查工作,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对发现的学术不端问题,要严肃调查规范处理;不得刻意隐瞒自查过程中发现的任何问题。

2.请各单位以此次工作为契机,加强论文发表审核与科研诚信预防机制,并结合实际深化科研评价改革,加强教学科研人员诚信教育,着力构建长效治理机制。

3.学校将汇总审核各单位材料,按时向省教育厅报送整体报告,并将此次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相关考核评价。

联系人:刘雅楠
联系电话:89626207

附件:

1.自查报告提纲

2.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

3.科研诚信问题线索核查报告模板

4.学术不端案件调查处理情况表


 

 版权所有 © 2024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科研创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