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 2026 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专项项目及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6-03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生发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申报公告》《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要求,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管理规定,及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将我校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公告及材料下载地址

请仔细研读各项公告内容,务必注意申报新要求,确保课题申报的科学和规范。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onsgep.moe.edu.cn)下载,也可到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网址:https://sdjky.sdei.edu.cn)下载。

二、全规办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安排

(一)年度项目类别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年度项目包含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和博士生项目。

(二)材料提交、评审及培训时间安排

1.材料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6月12日11:00

电子材料:审查合格的《申请书》、《活页》及申报材料汇总表,各单位汇总后以“全规办年度+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至科研创作处邮箱。

纸质材料:《申请书》3份,《活页》3份,盖章的申报材料汇总表1份,签字盖章的意识形态审核表1份。各单位汇总后报送至办公楼A326室。由科研创作处统一盖学校公章后报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逾期不予受理。

2.省级评审。6月19日-20日,评审结束后在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官网公布评审结果及直推名单,请各单位和申报人及时查看。

3.公益性培训与指导。6月20日-21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针对评审通过和直推的项目开展公益性学术研讨会,请各相关单位联系人及项目负责人保持手机畅通。如因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三、全规办专项项目申报要点与相关安排

专项项目实行不限额申报,无需省级评审。

(一)      专项项目类别

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教育考试研究专项”、 “学生发展研究专项”、“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

(二)专项申报要求

1.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专项包括重大、重点和一般项目。申报终身专项必须使用指南中的题目,并按照指南意图对研究进行设计,不可调整。自拟选题不予受理。研究期限为2-3年,不得延期。申报重大项目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项目组成员须包含开放大学在职教学或科研人员。

2.教育考试研究专项。专项包括重点、一般和培育项目。专项申报须从指南中选题,并按照指南意图开展研究,不可调整。自拟选题不予受理。项目研究期限为2-3年,不得延期。重点、一般和培育项目的申请人均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3.学生发展研究专项。专项包括重大、重点和一般项目。申报专项须从指南中选题,并按照指南意图进行研究设计。自拟选题不予受理。专项研究年限为1-2年,不得延期。学生发展专项主要面向各级各类学校,部委直属单位,省级及 以上研究机构、省级就业创业部门、党校(行政学院)等机 构的研究人员申报。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均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厅局 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4.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专项包括重大、重点、一般和培育项目。申报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必须从相应条目中选择,并按照指南意图进行研究设计,自拟选题不予受理。培育项目如确有需要,可对选题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必须与专项 研究领域密切相关。研究期限为2-3年,不得延期。专项主要面向高等院校、部委直属单位、省级及以上研究机构、党校(行政学院)等机构的研究人员申报。申请重大项目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 申报重点项目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担任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申报一般项目,须具有上述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10年以上专业领域实践经验及硕士学位。申报培育项目,须具有上述资格,或具有5年以上专业领域实践经验及硕士学位。

5.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专项包括有重点和一般项目。申报专项须从指南中选题,并按照指南意图进行研究设计。如确有需要,可对指南意图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拟选题不予受理。研究期限为1-3年,不得延期。重点和一般项目申请人均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5 个专项所设的项目类别略有不同,拟申请专项项目的申报人,务必认真阅读申报公告和指南;注意申报资格、研究年限、成果要求等,确保符合申报要求。

(三)材料提交及公益性培训与指导安排

2026年6月12日11:00前,请各单位务必统一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 和《活页》以及《专项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以“全规办专项+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至科研创作处邮箱。纸质材料《申请书》3份,《活页》3份,盖章的申报材料汇总表1份,签字盖章的意识形态审核表1份,汇总后报送至办公楼A326室。由科研创作处统一盖学校公章后报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逾期不予受理。

2026年6月20日-21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针对专项项目开展公益性培训与指导,请各相关单位联系人及项目负责人保持手机畅通,具体时间电话通知。如因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四、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安排

(一)各单位申报

1.数量要求。本次全国规划办组织的重大招标课题实行不限额申报,即不限制省内各管理单位(即通知发文单位,下同)组织申报数量。

2.招标对象要求。主要包括高等院校,部委直属单位,省级及以上研究机构、党校(行政学院)等的研究人员。投标以责任单位名义组织,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学科、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二)材料提交、审查及培训时间安排

1.材料提交。2026年6月12日11:00之前各单位务必将投标人的《投标书》电子材料发送至科研创作处电子邮箱,纸质材料报送至办公楼A326室,由科研创作处统一盖章后报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逾期不予受理。

2.省级审查。6月19日-20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对项目进行审查,符合招标要求的名单将在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官网公布,请及时查看。

3.公益性培训与指导。6月20日-21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开展公益性学术研讨会,请各相关单位联系人及项目负责人保持手机畅通。

五、网上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方式及平台本年度课题申报全部采用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二)申报时间

通过省级评审的年度项目申请人、专项项目申请人务必于6月23日17:00之前登录平台,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请注意提前从服务大厅“印章使用申请”申请用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 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

要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和《活页》内容完全一致。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未在平台上注册过的课题申请人,需要先进行个人注册,个人注册通过我校审核后即可进行在线申报。请相关申请人确保注册信息的真实性。

(三)纸质材料报送

《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汇总表》均无需寄送纸质版。

待立项公布后,立项课题须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的纸质申报材料,由科研创作处统一寄送省级管理单位。

六、注意事项

(一)各高校和设区市教科规划办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选题要贴近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决策和需求,同类选题不得重复申报。

(二)请各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各高等院校科研处(社科处)、厅直属单位务必严格遵守申报时间规定,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申报及审核。

(三)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17年7月修订),请各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等院校科研处(社科处)、厅直属单位务必严格审查申报材料及申报人信息,严肃学风,切实负起管理责任,对以下情况进行严格把关。

1.严禁课题被终止或撤项后未满5年者申报。

2.严禁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下统称“国家及教育部级基金项目”)负责人,申报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和专项项目。

3.严禁“国家及教育部级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同年度作为负责人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和专项项目。

4.严禁同年度同时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

(四)若有问题需咨询,请先查看《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操作手册-其他类别项目申报》。

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咨询电话:0531-58208115、58208118。

平台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

科研创作处邮箱:kyc@sdada.edu.cn

科研创作处联系电话:89626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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