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智慧旅游解决方案推荐透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10-16 点击数: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智慧旅游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扎实推进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智慧旅游发展,强化供需对接,促进解决方案转化落地,根据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智慧旅游解决方案推荐进选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了 2024年全国智慧旅游解决方案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智慧旅游解决方案应为通过综合利用第五代移动通信(5G) 、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AI)大模型等智慧化手段,实现旅游治理、营销、服务、体验的创新,全面提升旅游品质,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通用技术方案。重点推荐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一)智慧旅游治理(管理)类

利用智慧化手段对旅游城市、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等场景提供综合治理(内部管理)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智能监控、客流监测、智能决策、票务防黄牛、车辆管理、产业监测、风险预警、数据分析、信息发布等方面。

(二)智慧旅游营销类

利用智慧化手段为旅游业市场主体提供营销渠道、内容制作、营销模式等方面支撑,具备较强创新性和较好营销效果的智慧营销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智能票务分销、数字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营销平台、智慧营销导流、营销数据监测等方面。

(三)智慧旅游服务类

利用智慧化手段对旅游全过程提供使用便利、及时准确的智慧服务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线上游客服务平台、智慧停车、智慧导览、智慧讲解、智慧标识及适老化服务等方面。

(四)智慧旅游体验类

利用智慧化手段为游客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丰富提升原有的游览体验及沉浸式体验、低空旅游等各类新产品新业态的智慧旅游解决方案。

二、解决方案要求

(一)所申报的解决方案应为已实际应用且具备创新性、实用性的通用技术方案,能解决旅游业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并具有参考示范价值。

(二)所申报的解决方案应尽可能体现共性需求,如同时满足多个征集类型要求,应选择最具有特色和亮点的类别进行申报。

(三)所申报的解决方案要求提供至少 3个已落地项目案例,且项目运营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半年。

(四)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解决方案落地项目的建设及运营主体应为在我国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且未被认定为文化和旅游市场失信主体。解决方案落地项目没有权属纠纷,不存在危害国家文化安全和违反民族宗教政策的情况,不存在意识形态等方面问题。

三、申报推荐流程

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可进行联合申报,须明确1家牵头单位,参与单位不超过3家。

四、工作要求

请各部门、单位于2024年10月21日11:00前将推荐汇总表和申报表纸质版报送科研创作处A324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和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kyc@sdada.edu.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莹,电话:89626207

附件1.2024年全国智慧旅游解决方案推荐汇总表

附件2.2024年全国智慧旅游解决方案申报表

科研创作处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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