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省教育厅现集中对到期尚未结题验收的项目集中开展结题验收工作。根据鲁教科处函【2024】2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存量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各高校以第一承担单位获批立项的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计划项目(包括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
二、我校有关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请逾期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于2025 年1月8日上午十点前将拟验收项目材料一式 3 份集中报送至科研创作处A324办公室。逾期未提交验收材料的项目将按项目终止处理,因项目终止造成的责任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
(二)加强项目管理
山东省教育厅探索将各类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情况纳入省属本科高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对无正当理由不结题验收的项目及负责人,省教育厅将采取适当方式进行通报;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组织不力、逾期不开展结题验收工作或结题验收率低的学校,将视情况在后续项目、平台、团队、奖励等推荐时减少推荐名额,直至暂停其相关推荐资格。
请各单位加强对逾期未结项项目管理,并按照相关要求协助科研创作处做好过往存量项目结题清理工作。
科研创作处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