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科研项目管理,加快各类科研项目结项,严肃科研工作作风,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高质量完成项目研究,根据相关项目下达部门有关项目管理的规定,现对逾期未结题以及应结题的项目进行督促结题及清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促结题及清理范围
截至2025年3月逾期未按计划结题及2025年即将到期的各类纵向科研项目(具体清单另发各单位)。
二、具体要求
(一)严格项目计划执行
科研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立项通知书(包括协议书、合同、计划书、任务书等)规定的计划进度,按期完成计划任务,及时提交结题材料办理结题手续;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科学规范管理,保证研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保证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并对科研成果的真实性负责,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
(二)加强项目过程监督
各单位作为教学科研工作的主体单位,应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加强学术规范的宣传与监督,转变“重申请、轻管理”的情况,要依据项目立项通知书规定的预期目标和要求,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计划、按要求完成研究任务并做好结题材料的初审工作,要及时了解项目执行进度,发现和解决研究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切实提高结题质量与结题率,下一步科研项目结项情况将纳入科研工作年度考核。
(三)做好项目结题验收
科研创作处将按照项目主管部门和立项通知书要求,组织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验收准备,认真审核验收材料,于规定时间内提交验收审核。
科研创作处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