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区域国别研究类山东省重点新型智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4-11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宣传部印发的《关于开展新一轮山东省重点新型智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山东省教育厅现面向省属公办本科院校组织开展区域国别研究类山东省重点新型智库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研究领域适应山东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需要;

2.必须是依法设立、相对稳定、运行规范的实体性非营利研究机构,拥有必备基础设施,其主管主办单位及其办公场所设在山东省内;

3.必须有特色鲜明、长期关注的决策咨询研究领域和方向,科研实力在该领域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4.拥有1—2 名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领军人物,拥有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核心研究团队,配备一定数量的研究助理和管理人;

5.具备合法、稳定、可持续的资金来源渠道,接受社会捐赠、企业资助、境外资金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

6.具有多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和成果转化载体,至少拥有 1 种学术期刊或内刊内参;

7.具有功能较为完备的信息采集分析系统,拥有专业资料库、 网站或社交媒体公众号;

8.具有完善的科研组织架构、 内部治理结构及组织章程等,具有独立运行能力。

二、相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条件和《关于开展新一轮山东省重点新型智库申报工作的通知》所列评选标准提供智库建设申报材料,包括《山东省重点新型智库申请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材料按统一规格装订成册(A3 纸双面打印),《山东省重点新型智库申请书》一式 3 份,证明材料 1 份,加盖公章后于 4 月18日上午十二点前送至科研创作处A324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kyc@sdada.edu.cn,文件以“学校名+重点智库申报材料”命名。

2.实行限额申报,每所高校限申报 1 个。

3.区域国别研究类智库由省委外办、省教育厅、省商务厅分别负责推荐申报,通过省委外办、省商务厅推荐申报的智库,不得通过省教育厅重复申报。

4.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山东省重点新型智库建设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严格把关、择优推荐。要严格对照通知要求,应具备重点智库相关条件,申报材料要确保真实性,杜绝临时拼凑。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5.涉密材料一律不得网络上传、提交。

联系人:李莹

联系电话:89626207

邮箱:kyc@sdada.edu.cn

科研创作处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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