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山东省语言文字科研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李莹 时间:2024-08-30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0〕30号)精神,为充分发挥各市教科研单位和高校在推动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方面的重要支撑作用,经研究,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面向各市、各高校组织开展2025年山东省语言文字科研项目预申报工作。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推进文化 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等部署要求,统筹支持“制高点、宽领域、小而美”的研究方向,为制定实施“十五五”期间我省语言文字政策提供有益支撑。

二、项目方向

围绕国家和省重大战略以及语言文字事业发展中心任务,聚焦《山东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中语言文字工作相关内容,提出在语言文字咨政研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发展、国际中文教育等方面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可行性的工作项目。

(一)“十五五”语言文字发展规划研究。综合研判“十五五”时期我省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形式,分析存在的问题;探索全面提升我省语言文字发展的目标和路径,提出加强组织领导、体制机制、机构队伍、科研建设和交流合作等方面的举措及保障措施。

(二)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包括以高质量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核心任务,研究实施面向重点地区重点人群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创新实践;探索促进语教融合,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提升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加强校园语言、教师语言规范化研究;以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为目标,提升青少年语言文化素养的实践活动;探索将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纳入职业学校技能型人才培养新路径;立足乡村资源禀赋,突出差异特色,探索实施乡村语言文字高质量发展的路径和工作模式;发挥产教融合优势,面向行业人群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升研究。

(三)传承发展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包括创新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和“典耀中华”主题读书行动;强化教材建设和人才培养,深入推动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深入实施经典润乡土计划,面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民族地区、农村地区,建立1个推广基地对口1个县(乡、村)的“1+1”长效模式。研究提升教师的阅读指导能力,培养儿童青少年良好的阅读习惯,促进阅读与校园文化建设的深入融合,提升乡村中小学“书香校园”建设质量,助力“书香社会”建设。探索对红色文化重点区域语言文化研究,并转化为思政育人资源。

(四)加强语言文字数字赋能。包括研究人工智能技术变革浪潮下语言文字工作的创新发展;持续拓展和丰富优质语言服务,为数字中文建设和学习型社会建设赋能;研究如何落实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开发语言文化优质数字资源,探索数智化提升语言文字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路径举措。

(五)深化语言文化交流。包括研究如何促进海峡两岸语言交流合作;探索拓展海外语言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民心相知相通的举措;拓展与东南亚、中亚等国家交流合作,助力语言文化“出海”的实践研究。

(六)其他。包括开展面向听力、视力残疾人教育教学语言文字需求的课题研究。提供涵盖政策制度、规范标准、语言资源、人才队伍、科学研究、交流合作等在内的语言文字管理咨政服务。

三、相关要求

(一)申报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二)研究起始时间为2025年1月1日,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一年。

(三)每个市、每所高校预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

(四)我校申请人请填写《山东省语言文字科研项目选题推荐表》一式四份(见附件),于2024年9月13日前报送至科研创作处A324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创作处邮箱。

联系人:李莹

联系电话:89626207

邮箱:kyc@sdada.edu.cn

科研创作处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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