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第十三届山东文化艺术节全省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参展作品的通知

作者:刘雅楠 时间:2024-07-26 点击数:

各有关部门

为充分展示近年来我省美术创作优秀成果,推出更多美术精品,省文化和旅游厅拟于2024年10月至11月举办第十三届山东文化艺术节全省优秀美术作品展览(以下简称“美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增强文化自觉、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鼓励和引导全省广大美术工作者创作更多彰显中国特色、反映时代精神、展现齐鲁风韵、体现艺术创新的优秀美术作品。

二、时间地点

美展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拟于2024年10月至11 月在山东美术馆举办首展,集中展出入选作品,展期约30 天。第二阶段将遴选部分优秀作品,在部分市美术馆举办巡展,具体时间、地点、规模待定。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鼓励深刻反映民族气质、时代精神,具有浓郁山东地域文化特色的作品。

2.作品门类: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综合材料、书法、装置及影像,共8个门类。

3.作品尺寸:绘画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高240厘米×宽 240厘米(含边框),书法类作品一律竖式,尺寸不超过8尺 整纸;雕塑类作品原则上最大边尺寸不超过200厘米×200 厘米×350厘米,重量在1000公斤以下。

4.创作时间:报送作品应为2021年1月以来新创作的 优秀美术作品。参加过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全国美术作品展览的作品不得申报。

5.参展作品不得产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问题。涉嫌抄袭、模仿他人作品或违反创作时间要求的一经发现取消参展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承担。

四、报要求

1.作品须为独立创作(如为合作作品,作者人数原则 上不超过2人)。每位作者限报1件不接受个人申报。

2.作品的送审、送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作品图片打印及原作装裱、运输、保险等费用)及退件费用由作者承担。

3.美展艺术委员会和作品评选委员会成员每人可提供 作品一幅,作为特邀作品参加展览,但不参与评奖。

五、收件及评选

美展评选分初选、终评及评奖两轮进行。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一)初评

参赛者需提供画作12寸照片1张照片背后粘贴《作   品登记表》(附件1),由所在学院或部门汇总后将《作品汇总表》(附件2)及作品照片于8月13日一并报送至学校科研创作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创作处邮箱kyc@sdada.edu.cn,邮件名称为“第十三届山东文化艺术节 +报送单位名称”

初评结果展览办公室反馈通知作者。初评入围作者需及时将作品原作寄送至美展办公室。

(二)终评及评奖

将从最终入选的作品中评选产生“优秀美术作品”,由 主办单位发放“第十三届山东文化艺术节全省优秀美术作品 展览优秀美术作品”证书。

联系人:刘雅楠

联系电话:89626207

附件:

1.第十三届山东文化艺术节全省优秀美术作品 展览作者作品登记表

2.第十三届山东文化艺术节全省优秀美术作品 展览报送作品汇总表

                                                         科研创作处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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