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作者:李莹 时间:2024-05-17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研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引领、推动作用,助力我省文化和旅游事业创新发展,即日起,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注重理论创新,着力推动全省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方向

课题申报要围绕我省文化和旅游发展的重要任务要求,在艺术生产创作、公共服务、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科技创新、对外合作交流、文物保护利用、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等方面进行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申请条件及数量

(一)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须有同研究领域两名正高级职称人员书面推荐方可申报(推荐人应注明单位、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无推荐人一律取消资格);厅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申请或者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4.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的研究项目。已承担厅级及以上研究课题且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本年度课题负责人申报。申报项目立项后原则上不再变更相关事项。

(二)推荐数量

我校推荐数量不超过8项。

四、课题要求

1.申请人根据《2024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设计选题。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不符合本申报指南的申请不予受理。

2.结题时间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至迟不超过1年半。结题成果为成果简介(3000字左右)和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查重率要求低于10%),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结题,逾期未提交结项的项目,撤销立项。

3.课题经费自筹。

4.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对课题成果享有免费使用权。

五、我校有关工作要求

1.6月10日上午十点前,请各单位统一报送纸质版、电子版申报材料:

①匿名的《活页》(WORD电子版);单位审核签字、盖章的《意识形态审核表》1份(纸质);

②各单位审核盖章的《汇总表》1份(纸质+电子版);

③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须有同研究领域两名正高级职称人员书面推荐各一份(模板不限,仅提交pdf格式扫描件,推荐人应注明单位、联系方式以便省文旅厅核实)。

④电子版材料命名为“XXX+申请书/活页/推荐信”、“XX学院(部门)+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汇总表”,邮件主题命名为“XX学院(部门)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材料”,发送至科研创作处邮箱kyc@sdada.edu.cn。

2.6月19日前,通过学校评审的申报人统一通过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系统路径: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主页→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科研工作管理系统),详见附件4。申报人将信息报至科研创作处,由科研创作处新增账号,新增成功后方可登录申报系统。

3.所有附件材料均从本通知下载。

系统技术咨询:高凡,15615389024

徐莹,17862807956

学校联系人:李莹

联系电话:0531-89626207

邮箱:kyc@sdada.edu.cn

科研创作处

2024年5月15日


 版权所有 © 2024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科研创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