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加强科研诚信治理,严守学术规范,现就加强科研项目结题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办理结项手续
科研项目结题情况已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及年度科研工作考核,并将作为限额申报项目的分配依据。请相关单位压紧压实科研管理主体责任,科研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项目合同(任务书)规定的计划进度,按期完成计划任务,及时办理结题手续。
二、合理履行延期申请
确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须提前3个月(项目有延期申请时间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提出延期申请,报学校科研创作处办理审批手续。未办理延期申请或延期申请未获批准的项目,到达规定期限未能办理结题手续,将纳入逾期未结题项目管理。
三、落实开展逾期清理
按照有关要求,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对全校逾期未结题项目进行全面整顿清理。依据上级管理规定,清理期后仍逾期未结题的项目,暂停项目负责人各级各类项目的申报资格,直至项目结题;未结题前,此项目不得用于任何评审活动。
科研创作处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