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文化强国、科技强国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在文化和旅游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促进文化和旅游行业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开展2024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工作,根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规定,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项目重点支持文化数字化、现代舞台艺术、智能公共文化服务、沉浸式文化和旅游、文化和旅游装备设备等领域的科技创新,支持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技术集成应用创新,支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科技成果向行业转移转化,推动新业态、新模式等创新发展。推荐项目应以文化和旅游发展中重要现实需求为导向,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应用前景广阔、示范引领效果好。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69年1月1日后出生,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人员。
(二)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目标、主要内容、组织实施思路及工作进度安排,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
(三)申报项目应具有前期工作基础,已完成可行性研究。不支持已完成项目。
(四)申报项目须有自筹配套资金。
(五)鼓励“产学研用”各类主体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须有联合申报协议,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推荐单位
各推荐单位应对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等负责,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并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相关资质进行审查。
四、支持举措
文化和旅游部在受理推荐后,组织形式审查和评审,择优遴选后委托实施,根据体量等情况支持5—10万元。
五、其他事项
(一)我校限推荐1项。
(二)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3日中午12:00。
(三)申报材料电子版:《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汇总表》以部门为单位发送至科研创作处邮箱kyc@sdada.edu.cn.
(四)申报材料纸质版:各单位汇总表盖章版和所在单位签章的意识形态审核表报送至科研创作处A324办公室。
文旅部联系人及电话:王海琪 010-59881677
但乐 010-59882114
我校联系人及电话: 李莹 0531-89626207
科研创作处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