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资助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刘雅楠 时间:2024-03-07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美术创作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以及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五类项目将于4月15日开始申报。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此次申报从2024年4月15日起,至6月15日截止。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进度安排

(一)4月15日-6月3日,申报者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填写申报表,准备其它申报材料。集体项目申报表模板请暂从本通知附件下载模板填写;个人项目申报表请自行登录系统填报导出,申报表先以暂存方式保存,待定稿后再点击提交。

(二)6月4日,申报者含个人项目提交申报表到所在学院或单位,由学院或单位汇总后,将申报表电子版和汇总表(见附件1)发送至科研处邮箱。申报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3类集体项目的,请注意认真填写“参加省部级以上展览、演出和比赛情况及所获奖项”这一栏目。

(三)6月5日-6月15日,申报者在线完成网上系统填报。申报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和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的,由申报者注册个人账户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申报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3类集体项目的,由项目负责人与科研处联系进行网上填报。提交成功后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三、其他申报事项

根据申报要求,申报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单位的审读意见。

需要提供审读意见的项目,请各单位于5月31日前将审读意见(填写模板见附件2)以及项目申报表(以上材料均需电子版、纸质版,纸质版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单位盖章,一式一份)报送科研处,科研处统一报送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具审读意见。提交审读材料之后,项目名称不能再有改动,请需要出具审读意见的项目申报者在提交审读材料前确定好申报项目的名称。

四、联系方式

(一)国家艺术基金

网络申报系统咨询电话:4000259525

(二)科研处

联系人:刘雅楠

联系电话:89626207

邮箱:kyc@sdada.edu.cn

五、相关链接

(一)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3975.html

(二)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3976.html

(三)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3977.html

(四)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3978.html

(五)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3979.html

                                         

                                                科研处

 20243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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