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四届全国美展作品初评收件的通知

作者:刘雅楠 时间:2024-03-12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美术家协会发布的《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各展区初评作品投稿、收件的通知》要求,学校计划开始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初评作品收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版画,雕塑,水彩、粉画,壁画,漆画,艺术设计,综合画种,工艺美术与陶瓷艺术,综合材料绘画,实验艺术、数字艺术与动画画种提交作品的规定和要求可见2月28日发布的校内通知《中国美术家协会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各展区初评作品投稿、收件的通知》,或登陆中国美术家协会网(http://www.caanet.org.cn/index.asp)查询《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实施方案》《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各展区作品征集细则》等相关文件。
   2、中国画、油画提交作品的规定和要求详见《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山东作品展征稿启事》。(https://meishu.sdwenlian.com/article/181_23808.html),或登录山东省美术家协会网站查询(https://meishu.sdwenlian.com/)。

请各单位将本部门师生提交的作品照片或光盘收齐后,填写作品汇总表,统一报送至科研处A324室,同时将作品、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sdada.edu.cn。其中版画,雕塑,水彩、粉画,壁画,漆画,艺术设计,综合画种,工艺美术与陶瓷艺术,综合材料绘画,实验艺术、数字艺术与动画作品的提交时间是4月5日;中国画、油画提交时间是5月6日。

3、如学校师生个人直接寄送作品,请将作品电子版及汇总表交至科研处备案。

科研处
2024年3月12日


 版权所有 © 2024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科研创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