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学校有关科研文件精神,现开始2025年度高质量科研创作成果报送工作,请通知到每一位老师,按照《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高质量科研创作成果评价与奖励办法》(鲁工美院办字〔2024〕70号)等相关要求做好此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报送对象为符合《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高质量科研创作成果评价与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的成果,每个成果都须填写《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高质量科研成果评价书》(附件1)。评价书一律使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
2.成果产出的时间段为《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高质量科研创作成果评价与奖励办法》发布(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报送评价书时,请同时报送发表论文的期刊、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在本人成果处留有标记,装于档案信封内,成果实物顺序须与评价书一一对应。
4.成果为学术论文的须还提交中国知网期刊论文全文库等数据知识平台收录的文章检索页、中国知网等学术不端检测平台的重复率检测报告的纸质材料。
5.请按照《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高质量科研创作成果评价与奖励办法》的各项内容和要求认真填写,如有漏填、误填等情况责任自负。
6.请将评价书电子版、论文电子稿、获奖证书PDF版于12月19日下午4点前发送至邮箱kyc@sdada.edu.cn。
7.请将实物及纸质材料于12月18-19日报送至长清校区行政楼4062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战国栋 电话:89626200